摘要:最近,全國人大代表、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再次建議,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。全國人大代表、鹽津鋪子董事長張學武也建言提高個稅起征點至1萬元。
最近,全國人大代表、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再次建議,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。全國人大代表、鹽津鋪子董事長張學武也建言提高個稅起征點至1萬元。
目前中國綜合所得收入個稅起征點是5000元每月,距離上一次個稅起征點調整已經有5年多了。其間物價上漲、居民人均基本消費支出等發(fā)生變化,因此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建言符合工薪族訴求,疊加2023年個稅匯算清繳剛剛啟動的節(jié)點,“董明珠再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”沖上熱搜第一。
提高個稅起征點雖然合情,但究竟提高多少,需要一套科學合理的指標來測算。一方面?zhèn)€稅起征點設定要符合樸素道理,即對個人維持生存基本支出不應征稅,保障個人基本生活權,減輕個人負擔。另一方面,個稅起征點并非越高越好,畢竟它是籌集財政收入的重要稅源,也是發(fā)揮收入分配調節(jié)、避免貧富差距過大的重要稅種。
個稅起征點的學名叫基本減除費用,顧名思義是滿足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的一個扣除費用。按照財政部此前說法,個稅起征點標準是統(tǒng)籌考慮了城鎮(zhèn)居民人均基本消費支出、每個就業(yè)者平均負擔的人數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后綜合確定的。
而上述相關指數在過去五年有了新變化。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(CPI)為例,2019年至2023年分別為2.9%、2.5%、0.9%、2.0%、0.2%。隨著居民滿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費用的上漲,起征點應相應提高。
但將個稅起征點由目前的每個月5000元提高至1萬元,并不合理。
首先,大部分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一個月的支出不可能達到1萬元。
按照財政部此前說法,2018年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約為每月4200元,而2019年個稅起征點從此前的每個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,不僅覆蓋了人均消費支出,而且體現(xiàn)了一定的前瞻性。
而根據國家統(tǒng)計局公布的數據,2023年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,平均每個月約3268元;全年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6796元,平均每個月約2233元。目前人均負擔的月消費支出遠遠不足1萬元。
國家統(tǒng)計局圖
其次,中國推出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,實際上是更精準地提高個稅起征點,讓個稅制度更加公平。
目前中國已推出子女教育、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、繼續(xù)教育、住房貸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贍養(yǎng)老人、大病醫(yī)療7項專項附加扣除,去年更是提高了子女教育等三項附加扣除標準,對于部分納稅人而言,個稅扣除標準實際已經超過1萬元,這也就使得個稅起征點不可能一次性提高至1萬元。
比如,對于上有老下有小、有房貸的工薪族來說,小孩子教育可享受每個人每個月2000元扣除額,贍養(yǎng)老人每個月可享受最高3000元扣除額,房貸可享受每個月1000元扣除額,再算上5000元起征點,實際個稅扣除費用標準已經達到1.1萬元,月入1萬元出頭不用交個稅。
不難發(fā)現(xiàn),相比于簡單提高起征點,從稅制公平的角度來說,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更為重要,這也是個稅改革的重要方向。
張學武也建議,對于中等收入人群,可以考慮擴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范圍、提高專項附加扣除標準,利用減稅增加稅后收入促進消費。
最后,個稅起征點并非越高越好,因為目前中國真正繳納個稅的人數預計僅為一兩億人。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,只會使得高收入者減稅更多,受益更大,弱化個稅收入分配調節(jié)功能。
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田志偉研究發(fā)現(xiàn),與發(fā)達國家相比,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其實是較高的,繼續(xù)提高免征額會使得高收入群體享受的減稅福利大于低收入群體。中國個稅收入再分配效應并不顯著,這跟免征額較高有關。
近些年受經濟放緩等影響,財政收入受到一定沖擊,比如2023年個稅收入(14775億元)罕見同比下降1%,這雖然跟個稅減稅有一定關系,但跟經濟增長放緩、企業(yè)利潤下滑、就業(yè)壓力較大等關系更大。而民生、債務等剛性支出壓力不減,財政收支矛盾較大。
國家統(tǒng)計局圖
在這一背景下,減稅要更加精準,更加注重效果。如果簡單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,導致政策性減收較大,但中低收入者實際享受的好處并不大,刺激消費效果未必明顯。而為了彌補減稅缺口,平衡財政收支,政府可能需要加大舉債,而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,因此提高個稅起征點也是有成本的,需要考慮成本和效益。
對于個稅起征點的確定,可以考慮公布詳細的個稅起征點計算公式,然后根據相關因素變化每一年或每兩年動態(tài)調整,這樣可以更好地符合實際個人基本消費支出需要,保障居民基本生存費用不被征稅,也能更好地引導社會預期,科學理性地調整個稅起征點。
除了提高個稅起征點外,董明珠還建議在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分級最高檔96萬元/年的基礎上增設一檔200萬元/年(對應稅率50%~55%),同時進一步優(yōu)化調整超額累進稅率的層級、級距,促使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。
目前中國綜合所得個稅采用超額累進稅率,共有3%、10%、20%、25%、30%、35%、45%七檔稅率,其中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元的部分,才適用最高的45%稅率。從全球主要國家來看,中國個稅最高稅率并不低,且從激勵人才創(chuàng)新等角度考慮,市場上主流呼聲是降低最高邊際稅率。
事實上2019年個稅改革的最大舉措并不是提高個稅起征點和增加專項附加扣除,而是擴大前三大檔稅率級距,實際起到降低稅率的效果。從目前學界建言來看,不少人建言簡化稅率級距,適度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。
(作者系第一財經記者)
編輯/趙俊陽